律师你好,我是洛阳偃师的一个女子,我叫刘艳芳,今年25岁,我在2011年浙江海宁打工认识一名男子,于是就产生了好感,恋爱时意外怀孕,就在12年1月25日生下了孩子,2015年6月9号登记结婚,直到16年因感情不和就离了婚,因那时候生孩子的年纪还小,于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老公就和医生协商在我刨生的同事把子宫切除,离婚之后他才把这件事告诉了我,这时我傻脸了,为什么他这么恨毒,就这样伤害我的身体,毁了我的人生呢,我想问,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我要向法律申请上诉,请问法律能帮到我吗?
2021-07-1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