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我朋友一个月前用车做抵押,在民间小贷公司贷的款,快到还款日时,我朋友电话,微信联系了对方的工作人员,问什么时候是还款日,因为我朋友忘了日期,但对方问了我朋友姓名之后在无回复,第二天我朋友又一次微信咨询他,还是没回应,直到7号早上我朋友再一次打电话问,对方说一会告诉你,结果还是没有答复,但是当天对方在我朋友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朋友的车给拖走了,称我朋友还款逾期了两天,要交付当时合同上写的30%的违约金,3%的车辆管理费,及拖车费用8000元,我想咨询一下您,这算是我们违约吗?他们这么做合法吗?
29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朋友的情况似乎存在一些争议。首先,关于“拖车费用”,一般情况下,这种费用通常不会单独列出,而是包含在贷款金额中,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或补充协议。 其次,您提到的违约金和车辆管理费也应当包括在借款总额内。这些额外费用可能构成了对借款人的一种违约责任,并且应当在借款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 至于拖车行为,如果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并且是在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后采取的必要措施,则可能是合理的。然而,如果您认为该行为不适当或者违反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此外,建议您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申诉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