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个手机说是分期付款的,用了家里人的名字来担保。 但是买手机的人进了监狱,没还钱。人家打电话来说让还款。一直打来。其实家里人不知道这事,也没有谁去担保签字。也没人拿什么单子来家里,也就是家里对整件事一无所知。 收到短信通知:刘斌以非法占有(闪银金融)资产为目的,经闪银融公司两次以上催收未还,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情节严重;应予惩处。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刘斌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二十四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请被告人及其担保家属立即履行还款协议;否则强制执行该判决。【案件中心:18984949132】
2021-07-0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