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房子当初父亲的名下,其实房子是我盖的现在父亲去世多年。老父亲在世时与我共同生活有我赡养,现在房子成了危房,政府要拆掉给予适当的补偿款。请问其他子女有权继承吗?
21天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后,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您的父亲生前已经立遗嘱将房产留给您的母亲或者您本人,并且这些遗嘱是有效的,那么您和其他子女都有权分享该房产的继承权。 然而,在您父亲去世多年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通常情况下,您和其他子女仍然有权获得继承权。但是,具体的继承方式和比例还需要依据您父亲的遗嘱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此外,如果您认为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拆除,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评估并得到相应的补偿。政府对于危房的处理会考虑到安全因素以及对居民生活的保障,因此,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到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