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离婚有十年了,我们认识时候她借别人的钱买的房子,办了结婚证我给她还银行分期贷款,后来我又把她借别人的5万元钱还了,因为月月到银行还分期贷我看麻烦,在一个提前还完还可以剩点钱,就一下子把银行贷款还完了.又交了2万多,把房产证那来回来,还别人的时候我也没仔细看她给我打了个5万的条,离婚后我给她要这个钱她说是5O0元,当时我都蒙了,我这才发现佰和万写的有点分不清,还有那2万多,是我把银行取出的钱数单,又存她用的银行卡的钱数一样的单子我都有,还有房产证都在我手里,房产证是她的名字,不知道这个官司可否打赢,请您指教,
2025-07-04 02:45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证据收集。在离婚时,双方可能会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尝试收集相关证据,如房产证、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 法律咨询。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策略。 调解或诉讼。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您可以尝试沟通并达成共识;而在诉讼中,则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和规定。 注意细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注意一些关键细节,如合同的签订、借款的偿还、房产证的办理等方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早日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