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离婚女性,今年41岁,在2013年由于丈夫出轨,夜不归宿,与其离婚,有一个女儿,今年16岁,在当年离婚时我曾竭力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当时由于前夫在法院找关系,孩子判给了前夫,我在2014年再婚,新婚男方有一个女儿,今年17岁,在读高中,我婚后也一直想念女儿,但孩子父亲拒绝让我看孩子,近年,前夫经常换女人,现在的女人不满意我女儿,前夫也没有钱供女儿读高中,前夫有意让我抚养,对我说,女儿的抚养权乐咋地咋地,我想知道我应该去法院起诉吗??如果成功了,女儿抚养权在我名下后,女儿在我前夫老了,没有自理能力时,在法律上是否仍然需要赡养我前夫?
2025-10-17 10:32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经历了一段婚姻并有两个子女。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建议您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抚养权争议。首先,对于抚养权的争执,通常情况下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子女权益保护。在处理与子女有关的纠纷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子女的利益。 财产分割和继承。离婚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监护权等事项时,建议您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未来生活安排。在处理与前夫之间的关系时,您可能面临一些困难,包括如何平衡与前夫的关系以及如何为未来的养老做准备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心理咨询师或退休规划专家。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和合适的指导。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