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和别人走了五年,现在提出离婚,并且要她自己和她父亲的责任田,她父亲从她走都是由我来抚养得,他不能自理,她父亲由今年去世,就连去世她都没有回来,现在她回来要地,合法吗,请问律师,我有没有权利不给,或是像她提出要这五年的抚养费和丧葬费
2024-12-14 21:3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您的妻子拒绝履行这个义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相应的赡养费用。 至于您提到的“责任田”,这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概念。如果您认为该责任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您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然而,具体如何处理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您与妻子之间的协议进行判断。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且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可以由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抚养。 对于您提到的“丧葬费”和“五年的抚养费”的请求,这些都应当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相关部门,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