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女婿欠的债,追债人总是打电话给丈母娘跟丈母娘要,还谩骂丈母娘给她的生活带来骚扰这算违法行为吗?
2025-06-02 20:49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负有的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如果女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其配偶有义务偿还该债务。 至于您提到的辱骂行为,如果是出于无理取闹或者恶意诽谤等非正当理由进行的,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但具体是否违法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对方的行为确实对您的生活造成了困扰和骚扰,您可以向相关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可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过激手段导致矛盾升级。建议您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解决问题,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