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1月15日与人签了一份合作经营的手工作坊,作坊并未注册登记,合同签订的有效期是到2016年1月14日。16年年初的时候合伙人也口头答应将退还我的全部投资金额五万元。可现在都17年了,他一直在以各种借口退还我的投资款。我现在想问我还能追讨回这笔款吗?怎样追讨回这笔款,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帮助到我。
2024-11-16 22:50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合同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并约定退款的条件和方式,则你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退款义务。在你的情况中,如果你确实有证据证明合伙关系已经结束,并且对方承诺会退还你的投资款项,那么你应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退款义务。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你在起诉前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比如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最后,记得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