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O14年借别人(甲方)一万元钱,并出具了借条。事后甲方要收取百分之十利率。所以此事拖到现在,但现在甲方把我告上法庭,并出具伪造四万元借条,而且按百分之十算率。请问我怎么办?谢谢
1天前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尽快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借据等;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及相应的利息计算标准; 如果发现对方有伪造证据的行为,应及时报警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分析后确定。希望您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