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我帮别人担保了5万块钱,利息是百分之三,每三个月付一次利息,之后债务人找不到了,2014年我去逮住了债务人老婆,交给了债权人,当时他们说好了三个月之内还钱,并且之前有几个月没付的利息也不要了,现在我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了,我会还这钱吗?我已经忘了借条上有没有写还款日期,如果没写,诉讼时效怎么算,
7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没有提供借款人的姓名和地址等关键信息,可能无法确定该债务的确切情况。因此,建议您首先与债权人沟通,了解借款的具体细节,包括还款期限、是否包含逾期利息以及是否有任何其他条件或约定。 此外,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主张权利,即视为放弃其债权。但是,具体到您的案件中,如果债权人提供了明确的还款期限和其他条件,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会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请先与债权人详细沟通,了解清楚借款的具体情况,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