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2019-07-02 20:0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用人单位擅自降低劳动者的待遇,劳动者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并有权得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9-07-02 20:01:2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155今日律师解答 45833

相关推荐
有五条婚姻线就必须会离婚吗 1回答
离婚后如何把房子过户给孩子,16年买的商品房,无房产证,领不了房产证。 1回答
买了食品没有生产许可可以要求赔偿吗 1回答
民事速裁程序不能成功该怎么办 1回答
使用第三方软件恶习刷流水行为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回答
借款纠纷,我和被告都不是贵阳人,但都在贵阳工作了好多年了,我明知道被告在贵阳,但是我提供不了被告在贵阳经常居住地的证明,我想起诉被告,法院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经常居住地证明,提供不了就不立案!那不是要到他老家去起诉,那不是很操蛋吗【注:被告户籍地在湖南】 1回答
支付宝被对方拉黑还可以给别人转账吗 1回答
网贷逾期负法律责任吗 1回答
情侣分手一方不愿意分威胁对方怎么办 1回答
近期有收到诈骗的律师函吗 1回答
6个人殴打一个,期间还对他实施二次伤害,负刑事责任不 1回答
电瓶车无牌逆行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回答
法院不出具不立案说明书,不立案说明书只庭长才有权利是真的吗 1回答
公司可以做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1回答
房产继承律师见证书房产局认可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