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未到期,我是租赁方,出租方在未到期的情况让我们搬离,是否属于合同违约,目前房屋,家具没有磨损,押金和部分租金能否退还?房子离到期日还剩下16天,每月3000租金,押金3000,其他押金300,另有其他杂费。我搬离后,房东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还想试图索要我的租赁合同,我和他协商解决,房东却声称外地办事,拖延处理?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2019-06-23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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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起诉处理维权

2019-06-23 13: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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