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卖了套二手房,买方付了首付剩下的贷款,合同上是写买方拿到不动产证后30个工作日付清尾款,但是买方贷款两个月了还没到账,足足延迟了一个月,合同上还写了违约方要付两万的违约金,这个算不算违约,卖方有权收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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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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