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通知下达签字生效后,借款人扔不还款,那这个债务关系到啥时仍有效?

2019-08-14 15:4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角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对谁是该批复中规定的债务人,有两种理解:一种认为,批复中的债务人仅指借款人。因为该批复是针对河北省高级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而作出的,因而批复中的债务人是指借款人。另一种认为,批复中中债务人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因为如果借款人及担保人分别在通知单(包括内容相同的两份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也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请问以上理解哪种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所称债务人指借款人。理由如下:其一,法释C1999J7号批复是针对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这一特定情形,只涉及借款人,而未提到其他人。其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诉讼保护权即胜诉权,但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在借款关系中,借款人(债务人)未在约定的期间内履行埒还款义务(即原债务)。债权人(即贷款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向借款人发出催收贷款通知单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借款人愿意履行原来的还款义务,对贷款人作出了新的承诺,也就是说重新确认了原债务

2019-08-14 15:49:1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600今日律师解答 50282

相关推荐
没逮捕,写谅解书会直接放人吗 1回答
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吊销 1回答
船舶险四分之一碰撞责任如何赔偿 1回答
夫妻离婚男方起诉俩次他可以撒诉吗 1回答
催收通知下达签字生效后,借款人扔不还款,那这个债务关系到啥时仍有效? 1回答
贷款纠纷律师咨询免费 1回答
你好,暑假我在一个辅导中心当课任老师,与该辅导中心也签订了合同,但现在发的工资却没有按合同上来,询问过负责人,他找了一些无厘头的理由私自扣我们的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1回答
单位购买固定资产要签合同吗 1回答
法人限制高消费怎么办 1回答
信用卡5万以下不起诉 1回答
我被人骗去诈骗了人犯了诈骗能自首么 1回答
酒驾肇事看守所关多久 1回答
佰仟发的起诉短信是真的吗 1回答
没有任何经济纠纷的情况下最多起诉几次能离婚 1回答
信和汇金公司合法吗?我想了解一下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