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社保怎么算

2019-07-03 23:4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是,该条款仍未明确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的“工资”包含哪些内容,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019-07-03 23:46:2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625今日律师解答 50534

相关推荐
未满18岁可以开房吗 1回答
和 i 是低哦发洪水都 if 后 i 哦是哦发 1回答
小学三年级和四年级安排比赛合法吗 1回答
个人微信朋友圈推广收费合法吗 1回答
青海西宁李忠律师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 1回答
法院能否给破产管理人下停止支付令 1回答
律师接风险代理案后,在诉讼程序中未经代理人同意就撤诉给代理人造成了损失由 1回答
吴桥县律师赵艳娥在什么律师事务所她是打离婚官司的吗? 1回答
民事案件重新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我败诉再去那上诉 1回答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给我辞工 1回答
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和合法权利一样吗? 1回答
我没有买他的东西,他就打我,属违法吗 1回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别人欠我钱我向法院起诉了,用他家的门市楼保全了,门市楼做完价后我又 给他补的差价,然后他这个门市楼一直在银行做抵押,我又自己拿钱把银行的钱给他堵上了,才把房兆抽回来,然后我要把房屋过户需要交的税钱也交完了,现在就剩过户最后一步了,但在交完税之后没过户之前这期间又有另外一个人对这个门市楼保全了,请问这种情况他有权和我参与分配吗?还是法院直接可以判给我? 1回答
被投资公司骗的钱能找借资方要还吗 1回答
房租没到期不租房东起诉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