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位农民,2009年村里挖大棚,占了我们家11亩地,当时村长说每亩地260元,可至今我没拿到钱,又没地,请问我们该咋样维权?谢谢谢。杨雨。
2025-03-22 04:2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你所在的地区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你的承包耕地,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行为违法,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同时,建议你在起诉前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