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被认定设立司法鉴定分支机构
2019-09-14 21:51您好,申请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 2、符合规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名称; 3、有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适合开展司法鉴定业务的场所; 4、有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5、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6、有符合司法部规定的仪器、设备。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必备配置的仪器设备具有所有权; 7、应当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司法鉴定机构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后2年内应当依法通过认证认可); 8、每项司法鉴定业务须有三名以上的专职司法鉴定人。其中开展精神障碍医学鉴定的,至少有一名司法鉴定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 9、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应当由执业司法鉴定人担任; 10、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处分。 11、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只能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