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公司给客户办理录入资料,签约文件,请问一下是犯法的吗
12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如果车贷公司在没有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并且承诺支付利息,那么该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如果您已经涉及此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停止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和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