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我单位在10月31日突然通知我第二天去单位解约,因条件不公平涉及违法解约,未与单位签署解除劳动合同书,并已经因此在11月初递交劳动仲裁等待裁决。但与单位签署的合同截止日为12月31日,单位在11月30以短信形式通知我合同即将到期不再预约让我去办理离职。但我们递交劳动仲裁的诉讼请求是针对单位10月31日要违法解除我劳动合同的行为所提起的。我想咨询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2019-12-02 14:45具体要考虑单位10月31日与您是否成功解约,或强制解约,如果其后您正常工作,那么劳动关系还存在,也就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没有实际行驶,也没有对您产生实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