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建设局裁决建设局受理后作出裁决书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作出裁定书执行了强拆、12年后不服法院的裁定可要求撤消裁定书吗?
2026-02-22 22:09您好!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强制执行裁定有异议,并认为该裁定不当,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原裁定的执行。 因此,如果您认为法院的裁定存在不当之处,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复议期间,原裁定应当继续有效,不得停止执行。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差异或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请务必咨询当地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