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上门请帮忙,导致眼睛受伤,致十级残疾
2020-10-28 15:11可能是一种帮工行为。 所谓帮工是指:当亲戚、朋友、邻居于农事大忙、建房、筑路以及其他红白喜事时,主动上门帮忙,帮者不计报酬,受帮者供给伙食等。帮工行为就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