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三个月做两个月辞职要扣够钱吗

2019-10-18 11:2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劳动法有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19-10-18 11:27:0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139今日律师解答 45676

相关推荐
淘宝旗舰店买到假货给赔偿吗 1回答
快递单当废品卖违法么 1回答
男方出车祸但是可以自理女方起诉离婚吗 1回答
举报他人毁坏高速设施受理单位不管 1回答
您好,请问法人变更的流程是什么呢 1回答
危险驾驶判决下来网逃会不会加刑 1回答
立案后 等判决期间 签证办理受影响吗 1回答
法院告知执行己删除银行怎么还有执行纪录 1回答
比较经济合同与劳动合同在订立 法律效力 变更 解除和终止方面的异同 1回答
莆田市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回答
11层楼不打基础桩违法吗 1回答
监狱服刑期间交完罚金出狱还需要交吗 1回答
拘留七天没有拘留跑了会有什么后果 1回答
佰仟分期逾期上门催收 1回答
劳动仲裁有权利调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案件的笔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