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套还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由于购房合同上填写的是一个人名字,老婆拿去卖了,已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买方定金。我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吗?听说就算合同无效也是违约,赔钱才能解除。
2024-12-28 15:06首先,您需要确认购房合同中是否明确了购房人的姓名,并且该姓名与实际产权人不一致。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那么您有权要求合同无效。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已经与对方签订了一份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即使合同无效,您仍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以解除合同。这意味着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房款或退还全部定金,并可能赔偿因合同无效给您带来的损失。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