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再审和二审的区别
2020-12-17 17:39二审和再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 (二)提起方式不同。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再审程序的提起方式比较复杂,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提交申请书和生效法律文书。 (三)提起诉讼的时间要求不同。上诉要受上诉期限的限制,且期限较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四)审理的对象不同。 (五)审理的理由不同。 (六)适用的程序不同。 (七)审结期限不同。 (八)裁判的效力不同。 按第二审程序所作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准再行上诉的终局裁判。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均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按一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在上诉期间内暂不生效;按第二审程序裁判的再审案件,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