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老公读大学把户口迁出,2013迁回原籍到我公公户口下面,2017年我和我老公结婚把户口迁到公公户下,2018年3月生下小孩,2018年9月我公公那里土地征用了,国土局以我老公是城镇户口,所以我和我小孩也是城镇户口不予安置,我想请问我和我女儿可以安置房屋吗
2019-08-07 17:14您好,按照人口补偿的话,您和你女儿是能拿到补偿的。您好,各地的拆迁赔偿政策各不相同,具体的以当地政府的拆迁文件为准,如果涉及被侵权,可以具体和我们进行电话联系,为您提供专业解答,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