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7月份领了一台免费的手机,他们用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办了分期,答应我说通过每天划屏积分来实现免费用机,到月后他们就会给我返现,前两个月确实帮还了,但现在不知道什么原因她说她们得让我先垫付两个月的,我就想咨询一下这件事她们构成犯罪了吗?因为当初办理的时候他们用我的手机和银行卡已经贷了5000元了
13天前首先,您提到的问题涉及的是信用卡诈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对方要求您提前支付两个月的费用,这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因为您当时已经将5000元贷款给了对方,并且对方承诺会通过返还积分的方式为您抵扣这部分款项。现在突然要求您提前支付,这可能是对方试图从您那里获取更多的资金。 因此,建议您及时报警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警方能够介入调查并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提醒您在使用信用卡时要谨慎,避免落入此类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