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2020年12月我误把自己京牌国四的车当成国三的车卖给了4s店并进行置换同品牌车型,4s店验车测评按国三标准给定了一定的价格,但这其中包括5000元的北京市政府关于国三车报废的补助,需在过户后,自行在相关网站进行领取。现在问题是登录相关网站发现已经卖掉的车是在某一年从国三升级到国四标准的,无法领取补助,并且此车现在说卖出的价格是4s店给出的国三标准的价格,所以请问4s店是否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我能否得到一定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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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要求4s店承担一部分责任,由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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