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是不是应该由事发地法院判决

2019-08-05 09:4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数个,而且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又不在同一区域内,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域的法院起诉。下列三种案件,原告可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自己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①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③对正在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下列三种案件应向专属法院起诉:①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②对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应向港口所在地法院起诉;③对继承遗产的诉讼,应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已经向两个法院起诉了,应该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受理。如果原告向法院起诉后,该法院发现不应由本院受理,应将此案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对一起案件的受理,如果几个法院发生了争议,又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某一法院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019-08-05 09:44:0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064今日律师解答 44924

相关推荐
花钱办工作属于诈骗吗 1回答
网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回答
想找一个风险代理律师 1回答
醉驾五年了交了5000元押金现在还会拘留吗 1回答
没有执行案件被限制高消费 1回答
在国企单位签劳务派遣合同可以提前辞退吗 1回答
我想和老公离婚,我们是做生意的,有债权债务的事 1回答
我在工地上干活 老板拖欠我工资快两年了 一直不给 我该怎么办 1回答
双在闹离婚男方霸占孩子户口本不给女方孩子上不了学 1回答
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怎么解除 1回答
河南杞县高阳镇法庭的离婚马卫东案件 1回答
别人强行从我的车上往下拽我,我打了他算不算正当防卫 1回答
共有产权人不同意卖房怎么办 1回答
因为不知道挂牌匾需要审批,牌匾没报审批会被处罚吗? 1回答
不是监护人代替未成年人买房 犯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