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半年后债权人与妻子的单方举债(婚姻存续期间)将我一同告上法庭侵害我的利益,我并不知情,也没有我签字,并且离婚后发现孩子不是我的,孩子应该是债权人亲戚的,报警能立案吗我该找什么样的证据证明他们串通一气,谢谢,上诉了等着开庭的
2025-07-22 14:05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如果债务人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即使您在离婚时没有同意借款,也有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 至于报警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被他人欺骗或利用来承担责任,那么报警确实是一个合法的选择。警方可以介入调查并帮助您确定是否有不当行为。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存在欺诈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时,警方才会对案件进行正式处理。 为了收集证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保存所有与债务相关的书面和口头协议。 收集任何有关借款过程中的证言,包括口头或书面的。 收集所有涉及债务的财务记录,如银行交易记录、信用卡账单等。 如果有监控录像,请保留这些视频资料。 尽量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借据、收据、发票等。 请注意,上述步骤仅作为一般建议,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定。同时,重要的是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及时采取行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