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楼首套房,2021年1月份和交通银行办理房贷业务,银行贷款审查已通过却到现在都没放款,开发商现在要求更换成不是银行的指定贷款机构,不更换就要已违约为由要求支付剩下全部放款或者赔偿违约金,这样要求是否合理?我是否有权利选择要银行才办理房贷?
回答数:926
你好,这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638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66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