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没有拿结婚证的但是在1994的时候房口被男方迁到男方家了。但在1995我们就分开到现在。请问我要想房口迁走要什么手续?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您与前夫在1994年已经离婚,并且该房屋一直由您居住和使用,那么您有权要求将该房屋过户至您的名下。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您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具体来说,您可以先去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那么您就有资格要求将房产过户至自己的名下了。 此外,由于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建议您聘请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指导,以便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