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2019-10-18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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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019-10-18 11: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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