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经常打我,性格不合,我想我们没办法过了,人生已经没意义再在一起了,请问可以离婚吗,孩子我还有选择的权利吗,房子也是我们共有的
2024-08-31 07:45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满两年,并且无法通过沟通解决分歧时,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此外,如果您的孩子年龄达到法定独立生活能力(一般为18岁),并且愿意与另一方共同生活,法院也会考虑这一因素。 至于房产问题,如果您们之间存在有效的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则该房产可能属于一方所有;如果没有明确的财产归属约定,通常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先进行详细的财产分割协商,并确保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向法院申请分割房产。 总之,面对这样的情况,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做出最合适的决定。同时,也要保持冷静,尽量避免冲动行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