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有个11岁的男孩,这次因为两个人吵架他就当着孩子面动手打了我,但不是特别严重,就手臂上淤青了,所以没有报警,现在就是准备离婚,09年也打过一次,那一次我报了警,因为那次他喝多了,之后也就没计较。然后我们嘉兴有套期房还没拿到手,有部车子,还有他跟人合伙开了一个加工厂,法人不是他,我不从来也不去厂里,在家里带孩子。现在离婚他说全部要算干净,工厂据他说亏了几十万要填补进去,那我这次能不能以家暴起诉他而要求赔偿。具体赔偿能有多少?
2024-07-31 03:4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家庭暴力是不被允许的,并且在一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如果您的丈夫确实存在殴打行为,那么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也可以申请对您的权益进行保护。这包括但不限于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以及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精神损害赔偿等。 其次,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伤害程度、双方收入情况、是否有共同财产等因素。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过程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通常需要通过协议或者法庭裁决的方式解决,因此建议您与您的丈夫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后续纠纷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