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方婚前财产全款一套房子,婚前公证为登记后成为共同财产,登记后女方起诉提出离婚,起诉书标明未同居,能否分房,收到法院传票了,我也想离,结婚不到1年,没有加名字,房子价值90万,今开区,
2025-07-22 15:1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房屋是婚后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取得,并且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那么该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关于是否能够分割房产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案情和证据情况。如果双方能够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可以考虑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来确定房产归属。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关注当地法院的最新审判动态,以了解最新的法律解释和案件处理方式。祝您早日解决问题,保持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