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再婚,农村户口,户口迁入老公这边,现在老公这边房子,土地征收,请问征收补偿款有我一份吗?地址是宜昌枝江白洋镇的,谢谢!
2025-06-06 08:15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等财产在被征用或征收后,其补偿款应当归被征用或征收人所有。因此,在您所在地区进行的土地征收中,如果您为该地块上的集体成员之一,并且您的户籍已迁至被告方所在地,则您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款。 然而,具体如何分配这些补偿款,需要依据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建议您与被告方协商沟通,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流程,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您对补偿款的具体事宜有任何疑问,也可以向当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相关政府部门咨询,以便得到更准确的信息和支持。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