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从2019年生三胎,可以生
12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生育二胎及以上子女的政策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第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在当地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这意味着,如果您在2018年之前已经符合了晚婚晚育条件,并且在2019年之前已成功怀孕并生育了一个孩子,那么您现在再次怀孕并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进行再生育。但是请注意,具体的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最新政策或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任何个人和家庭都应该尊重社会伦理道德规范,遵循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