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身份,2000年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当时的人事仲裁委裁定不属于人事争议,其后又经当时的劳动仲裁裁定属事业单位不属劳动仲裁范围,裁定不予受理,后到法

2019-07-31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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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与事业单位之间的纠纷是不属于劳动局受理范畴的,发生争议的您可以选择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07-31 16: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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