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情况下,有病史工人突发脑出血,后紧急送医,现已超48小时,医生处了解到,危!用人工厂,需要补偿吗,应该补偿多少,工厂无营业执照,无保险,属小型家庭作坊式工厂,工人工作才14天!
回答数:776
您好,职工在工作时间突发的突发脑出血,如果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情形的,而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就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也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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