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起诉离婚,可是被告的户籍不在居住地,我没有被告在居住地的暂住证明,请问可以在居住地起诉吗?谢谢!
2025-02-15 03:18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您无法在居住地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答辩期届满后提出的异议无效。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并确保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请记得及时通知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以便尽快解决争议。 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 祝好,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