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3年年底办的结婚典礼,2015年3月份领的证,婚前不知道他没有生育能力,我还有他找小姐的视频,现在男方提出离婚,我可以得到补偿吗?
2024-07-20 17:0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和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未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此外,如果您的丈夫存在欺诈行为(如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则可能会被视为重婚罪或诈骗罪等犯罪行为,这将影响到您未来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务。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