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 配偶去世十年 没有改嫁 育有一个儿子 公公婆婆还有三个儿子 两个女儿 问我有没有资格继承公公婆婆的家产 我的儿子有没有资格继承家产
2020-11-11 11:50根据《继承法》规定,如果公婆立了遗嘱且遗嘱中约定女方和女方二字为继承人的话,则可以继承,如果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话以下人员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女方不是以上人员,不享有继承权,女方的儿子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也无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