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三年,婚后买了一套房,写的两人的名字,最近房子买了,剩下三十几万,我和我老公一人拿走了一部分,房子他们家钱付的多一些,我家也出了钱的,不过没他们多,但是是婚后买的,最近再闹离婚,协商不一致,我想走法律程序,我们有个儿子,两岁,从小就是我和我父母带的,他只同意给,二十来万给我,但是不给抚养费,我叫他把买了房子的钱都给我,我就不要他那抚养费,他不同意,我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会怎样处理呢?
19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产享有平等的产权,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该房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并且愿意接受对方的一半,那么您可以提出这一主张。 子女抚养权归属。虽然您提到孩子只有二十来万元给您,但孩子的抚养权仍然取决于孩子的意愿和当地法院的判决。如果您坚持要求得到更多的抚养费,您可能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法律程序启动。首先,您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有权要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抚养权归属。同时,您也可以请求法院支持您关于要求分割房屋和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院裁决结果。法院将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做出裁决。如果法院支持您的主张,它将通过调解、判决等方式解决争议并执行其决定。 后续事宜。一旦离婚协议达成或者法院作出裁决,接下来可能涉及到执行判决的具体细节,如房产过户、抚养权变更等。 法律援助。考虑到离婚过程中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建议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请记住,最终的解决方案应以具体的法律条款和法院的裁定为准。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