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可男方不同意,我是湖南浏阳人,他是湖南益阳人,我只要求离婚,其他什么都不要,因为我和我没有感情了,有三四年都没有同房过,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离婚吗?
2024-07-02 03:4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分居三四年且没有同房,这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您或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分居时间、没有同房的证据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您只要求离婚,不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这一情况。建议您在提起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