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2年了,前不久老家拆迁,用拆迁款买了两套房子,但是是写的她爸妈名字,请我一下我们离婚我可以分得到吗?可以用短信给我回吗??谢谢
2024-11-19 03:25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您和您的妻子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否以对方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都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关于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如果该款项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家庭成员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则可以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如果是用于个人消费或者其他非家庭用途,那么这部分资金可能不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您想要分割这部分拆迁补偿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建议您先与您的妻子进行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并寻求法律援助。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