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女方提到男方欠女方母亲50万,由南方负责偿还,请问这能作为欠款依据吗?实际上是没有这50万的欠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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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该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的话,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可以认定为具有欠款内容。除非有其他证据予以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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