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做纹绣美甲的,我去年和肇州一家美发店合作,是一楼和二楼的,一楼是美发二楼是我的,我们签的合同是,我付一万元保障金,还有我楼上的取暖我交,其余没有任何费用,在11月份他管我要取暖费的时候,我告诉和我合作的人,让他去交拿票子我就给他钱,他说行直到年前,1月份给停气了,我还是让他拿票子我就给他钱,结果他天天要后来我给他了,他也没有交取暖费的,我要他也不给我,等今年他因不交物业费,取暖费房东不租他房子了,他又换了一个新的地方,我没有看好那个地方,他说我不和他过去就把我的一万元保障金按租房算,剩下的几个月按房租给我退还,我昨天要和他算账他说等几天再算,现在手里没有钱的,我对这些事情有很多疑问的
2024-09-14 05:0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并支付了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然而,在供暖期间,对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供暖费,导致供暖中断。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建议您详细阅读并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存在任何疑虑或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为您提供更具体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