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离婚后孩子判给了我,孩子户口在男方。现在要给小孩上户口,我们这公安局要让写户籍证明,写户籍证明怎么写。
2025-10-15 00: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原户口簿或原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出生情况和父母关系的有效证件;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还需提供结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 具体到您所描述的情况,由于孩子的户口已经由男方持有,并且法院已判决归您所有,那么在办理孩子上户口的过程中,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出生情况和父母关系的有效证件; -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与孩子共同生活的配偶的身份信息及其婚姻状况证明; -您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来确定。如果您有具体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向当地的公安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