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公外婆地皮上建的房子,妈妈去世后,拆迁补偿款和房子都被父亲拿走了,赔偿的房子2套70平的也是父亲名字,父亲再婚后生了儿子,不准备给女儿任何遗产,结婚时还拿走了女儿将近3万的彩礼。女儿还能要这个房子吗,父亲有权利处置这2套房子都给儿子吗?
2025-12-23 13:11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拥有法定的继承权,即父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作为遗产留给自己的子女。如果您的母亲去世后,您父亲将房屋等财产转移给了他人,并且没有留下遗嘱,则该房屋属于您的父亲的个人财产。 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如果您父亲在婚姻期间将房产赠与儿子,那么他有权要求儿子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转让费。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婚前已经支付了部分或全部购房款项,并且希望保留这些权益,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下可能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